卷四十·禮部下
婚
《釋名》曰:婚,昏時成禮也,姻,女因媒也。
《爾雅》曰:女之夫曰婿,婿父母爲姻,婦父母爲婚。
《禮記》曰:仲春之月,玄鳥至 ,至之日,乙太牢祀高禖,玄鳥,燕也,燕以來巢,室於嫁娶之家,媒氏以爲候也。
又曰:婚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繼後世矣,故君重之。
又曰: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,娶婦之家,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,三月而廟見,稱來婦也,擇日而祭於禰,成婦之義也。
又曰:夫婚禮萬世之始也,壹與之齊,終身不改,故夫死不嫁,男女別,然後父子親,父子親,然後義生,義生然後禮作,禮作然後萬物安,婿親禦授,親之也 ,出乎大門,男帥女,女從男,夫婦之義由此始,婦人從人者也,幼從父兄,嫁從夫,夫死從子。
又曰:納女於天子,曰備百姓,於國君,曰備酒漿,於大夫,曰備掃灑。
又曰:哀公問孔子曰:冕而親迎,不已重乎,孔子對曰:合二姓之好,以繼先聖之後,以爲天地宗廟社稷之主,君何謂已重乎,崔駰婚禮結言曰:乾坤其德,恒久不已,爰定天綱,夫婦作始,乃降英媛,有淑其儀,姬薑是侔,比則姚嬀,載納嘉贄,申結鞶褵。
《毛詩》曰:何彼穠矣,美王姬也,雖則王姬,亦下嫁於諸侯,車服不系其夫,下王后一等 ,猶執婦道,以成肅雍之德。
又曰:豈其食魚,必河之魴,豈其娶妻,必齊之薑,豈其食魚,必河之鯉,豈其娶妻,必宋之子。
又曰:伐柯如之何,匪斧不克,娶妻如之何,匪媒不得。
《左傳》曰:齊侯與蔡姬乘舟於囿,蕩公,公變色,禁之不可,公怒,歸之,未之絕也,蔡人嫁之,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,蔡潰,伐楚。
又曰:楚昭王敗,鍾建負季芊以從,將嫁季芊,芊辭曰:所以爲女子,遠丈夫也,昔者鍾建負我矣,以妻鍾建。
《白虎通》曰:天子諸侯 ,一娶[注]《太平禦覽》五百四十一娶下有九女二字,此脫。者何,重國廣繼也,法地有九州,承天之施,無所不生,一聚九女,亦足承君之施,九而無子,百無益也。
鄭氏婚禮謁文曰:納采,始相與言語,采擇可否之時,問名,謂問女名,將歸上[注]《初學記》十四作蔔。之也 ,納吉,謂歸卜吉,往告之也,納徵,用束帛,徵成也,請期,謂吉日將親迎,謂成禮也。
劉恢與範注[注]按當作汪。論婚事曰:禮無拜時,拜時出於末世耳,將以世族多虛,吉事宜速,故以好歲拜時,新年便可婚也。
《列女傳》曰:邵南申女者,申人之女也,既許嫁於豐,夫家不備而欲迎之,女也遂不肯往 ,夫家訟之於理,致之於獄,女終以一物不具,一禮不備,守節持義,必死不往。
《漢書》曰:陳平,邑富人張負,有女孫,五嫁夫輒死,平欲得之,邑中有大喪,平家貧,侍喪,以先往後罷爲助,既見之喪所,隨平至其家,家乃負郭窮巷,然門外多長者車轍,負以女孫妻平,曰:固有美如陳平,而長貧賤者乎。
又曰:張耳,大梁人也 ,常亡命遊外黃,外黃富人女甚美,庸奴其夫,亡抵父客,父客謂曰:必欲求賢夫,從耳,女聽爲請,決嫁之,女家厚奉給耳,耳以故致千里客。
又曰:張放取[注]原脫,據三十三卷寵倖篇引補。皇后弟平恩侯許嘉女,上爲放供帳,賜甲第,充乘輿服飾,時號爲天子取婦,皇后嫁女,事具人部寵倖篇。
《風俗通》曰:兩袒,俗說齊人有女,二人求之,東家子醜而富,西家子好而貧,父母疑不能決,問其女定所欲適,難指斥言者,偏袒令我知之,女便兩袒 ,怪問其故,雲欲東家食,西家宿,此爲兩袒者也。
《楚國先賢傳》曰:孫俊,字文英,與李元禮俱娶太尉桓焉女,時人謂桓叔元兩女俱乘龍,言得婿如龍也。
《世說》曰:王戎儉吝,其從子婚,與一單衣裁,後更責之 ,戎女適裴氏,貸錢數萬,女歸,戎色不說,女還錢,乃懌。
又曰 :溫嶠從[注]《太平禦覽》五百四十一下有姑字。劉氏家,值亂離,唯有一女,甚有慧,姑以屬嶠索婚,嶠密自有婚意,答雲,佳婿難得 ,但如嶠比雲何,姑答曰:喪破之餘,乞得粗相存活,便足慰吾餘年,敢希汝比,卻數日,嶠報姑雲,已得婚處,門地粗可,婿身不減嶠,因下玉鏡臺一枚,姑大喜,既婚交禮,女以手披紗扇大笑,固嫌是此老奴,果如所疑,玉鏡臺是嶠爲劉越石長史北征劉聰所得也。
【詩】晉嵇含伉儷詩曰:餘執百兩轡,之子詩采蘩,我被雙絲絹,著以同功綿,夏搖比翼扇 ,冬臥蛩蛩氈,饑餐並糧粒,渴飲一流泉,臨軒樹萱草,中庭植合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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