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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集注

作者:朱熹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04 00:32

论语集注卷七

子路第十三 凡三十章


  子路问政。子曰 :“先之,劳之。”劳,如字。苏氏曰:“凡民之行,以身先之,则不令而行。凡民之事,以身劳之, 则虽勤不怨。”请益。曰:“无倦。”无,古本作毋。吴氏曰: “勇者喜于有为而不能持久 ,故以此告之。”程子曰:“子 路问政,孔子既告之矣。及请益,则曰‘无倦’而已。未尝复 有所告,姑使之深思也。”

  仲弓为季氏宰,问政。子曰:“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”有司,众职也。宰兼众职,然事必先之于彼,而后考其成功, 则己不劳而事毕举矣。过,失误也。大者于事或有所害,不得 不惩;小者赦之,则刑不滥而人心悦矣。贤,有德者。才,有 能者。举而用之,则有司皆得其人而政益修矣。曰 :“焉知贤 才而举之?”曰 :“举尔所知。尔所不知,人其舍诸?”焉, 于虔反。舍,上声。仲弓虑无以尽知一时之贤才,故孔子告之 以此。程子曰:“人各亲其亲,然后不独亲其亲。仲弓曰‘焉 知贤才而举之’、子曰‘举尔所知,尔所不知,人其舍诸 ’便 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。推此义,则一心可以兴邦,一心可 以丧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。”范氏曰:“不先有司,则君行臣 职矣;不赦小过,则下无全人矣;不举贤才,则百职废矣。失 此三者,不可以为季氏宰,况天下乎?”

  子路曰 :“卫君待子而为政,子将奚先?”卫君,谓出公辄也。是时鲁哀公之十年,孔子自楚反乎卫。子曰 :“必也正 名乎!”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,名实紊矣,故孔子以正 名为先。谢氏曰“正名虽为卫君而言,然为政之道,皆当以此 为先。”子路曰:“有是哉,子之迂也!奚其正?”迂,谓远 于事情,言非今日之急务也。子曰 :“野哉由也!君子于其所 不知,盖阙如也。野,谓鄙俗。责其不能阙疑,而率尔妄对也。 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杨氏曰 :“名不当其 实,则言不顺。言不顺,则无以考实而事不成 。”事不成,则 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 足。中,去声。范氏曰 :“事得其序之谓礼,物得其和之谓乐。 事不成则无序而不和,故礼乐不兴。礼乐不兴,则施之政事皆 失其道,故刑罚不中。”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 君子于其言,无所苟而已矣。”程子曰:“名实相须。一事苟, 则其余皆苟矣。”胡氏曰:“卫世子蒯聩耻其母南子之淫乱, 欲杀之不果而出奔。灵公欲立公子郢,郢辞。公卒,夫人立之, 又辞。乃立蒯聩之子辄,以拒蒯聩。夫蒯聩欲杀母,得罪于父, 而辄据国以拒父,皆无父之人也,其不可有国也明矣。夫子为 政,而以正名为先。必将具其事之本末,告诸天王,请于方伯, 命公子郢而立之。则人伦正,天理得,名正言顺而事成矣。夫 子告之之详如此,而子路终不喻也。故事辄不去,卒死其难。 徒知食焉不避其难之为义,而不知食辄之食为非义也。”

  樊迟请学稼,子曰 :“吾不如老农 。”请学为圃 。曰:“吾不如老圃。”种五谷曰稼,种蔬菜曰圃。樊迟出 。子曰: “小人哉,樊须也!小人,谓细民,孟子所谓小人之事者也。 上好礼,则民莫敢不敬;上好义,则民莫敢不服;上好信,则 民莫敢不用情。夫如是,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,焉用 稼?”好,去声。夫,音扶。襁,居丈反。焉,于虔反。礼、 义、信,大人之事也。好义,则事合宜。情,诚实也。敬服用 情,盖各以其类而应也。襁,织缕为之,以约小儿于背者。杨 氏曰:“樊须游圣人之门,而问稼圃,志则陋矣,辞而辟之可 也。待其出而后言其非,何也?盖于其问也,自谓农圃之不如, 则拒之者至矣。须之学疑不及此,而不能问。不能以三隅反矣, 故不复。及其既出,则惧其终不喻也,求老农老圃而学焉,则 其失愈远矣。故复言之,使知前所言者意有在也。

  子曰 :“诵诗三百,授之以政,不达;使于四方,不能专对;虽多,亦奚以为?”使,去声。专,独也。诗本人情,该 物理,可以验风俗之盛衰,见政治之得失。其言温厚和平,长 于风谕。故诵之者,必达于政而能言也。程子曰 :“穷经将以 致用也。世之诵诗者,果能从政而专对乎?然则其所学者,章 句之末耳,此学者之大患也。”

  子曰 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

  子曰:“鲁卫之政,兄弟也。”鲁,周公之后。卫,康叔之后。本兄弟之国,而是时衰乱,政亦相似,故孔子叹之。

  子谓卫公子荆 ,“善居室。始有,曰:‘苟合矣。’少有,曰:‘苟完矣。’富有,曰:‘苟美矣。’”公子荆,卫大夫。苟, 聊且粗略之意。合,聚也。完,备也。言其循序而有节,不以 欲速尽美累其心。杨氏曰:“务为全美,则累物而骄吝之心生。 公子荆皆曰苟而已,则不以外物为心,其欲易足故也。”

  子适卫,冉有仆。仆,御车也。子曰 :“庶矣哉!”庶,众也。冉有曰 :“既庶矣。又何加焉?”曰:“富之。”庶而 不富,则民生不遂,故制田里,薄赋敛以富之。曰 :“既富矣, 又何加焉?”曰 :“教之。”富而不教,则近于禽兽 。故必立 学校,明礼义以教之。胡氏曰 :“天生斯民,立之司牧,而寄 以三事。然自三代之后,能举此职者,百无一二。汉之文明, 唐之太宗,亦云庶且富矣,西京之教无闻焉。明帝尊师重傅, 临雍拜老,宗戚子弟莫不受学;唐太宗大召名儒,增广生员, 教亦至矣,然而未知所以教也。三代之教,天子公卿躬行于上, 言行政事皆可师法,彼二君者其能然乎?”

  子曰:“苟有用我者。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。”期月,谓周一岁之月也。可者,仅辞,言纲纪布也。有成,治功成也。 尹氏曰 :“孔子叹当时莫能用己也,故云然。”愚按:史记, 此盖为卫灵公不能用而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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