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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集注

作者:朱熹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04 14:08

论语集注卷一

为政第二 凡二十四章


  子曰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共,音拱,亦作拱。政之为言正也,所以正人之不正也。德之为言 得也,得于心而不失也。北辰,北极,天之枢也。居其所,不 动也。共,向也,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。为政以德,则 无为而天下归之,其象如此。程子曰:“为政以德,然后无为。” 范氏曰 :“为政以德,则不动而化、不言而信、无为而成。 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,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,所务者至寡而能 服众。”

  子曰 :“诗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‘ 思无邪’。”诗三百十一篇,言三百者,举大数也。蔽,犹盖也 。“思无邪”,鲁 颂駉篇之辞。凡诗之言,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,恶者可以惩 创人之逸志,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。然其言微婉, 且或各因一事而发,求其直指全体,则未有若此之明且尽者。 故夫子言诗三百篇,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,其示人之意亦 深切矣。程子曰 :“‘思无邪’者,诚也。”范氏曰:“学者必 务知要,知要则能守约,守约则足以尽博矣。经礼三百,曲礼 三千,亦可以一言以蔽之,曰 ‘毋不敬’。”

  子曰 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,音导,下同。道,犹引导,谓先之也。政,谓法制禁令也。齐,所以 一之也。道之而不从者,有刑以一之也。免而无耻,谓苟免刑 罚。而无所羞愧,盖虽不敢为恶,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。道之 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礼,谓制度品节也。格,至也。 言躬行以率之,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,而其浅深厚薄之不 一者,又有礼以一之,则民耻于不善,而又有以至于善也。一 说,格,正也。书曰 :“格其非心。”愚谓政者,为治之具。 刑者,辅治之法。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,而德又礼之本也。此 其相为终始,虽不可以偏废,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,德礼之 效,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。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,又 当深探其本也。

  子曰 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古者十五而入大学。心之所之谓之志。此所谓学,即大学之道也。志乎此,则念念在此而 为之不厌矣。三十而立,有以自立,则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。 四十而不惑,于事物之所当然,皆无所疑,则知之明而无所事 守矣。五十而知天命,天命,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,乃事 物所以当然之故也。知此则知极其精,而不惑又不足言矣。六 十而耳顺,声入心通,无所违逆,知之之至,不思而得也。七 十而从心所欲,不踰矩。”从,如字。从,随也 。矩,法度之 器,所以为方者也。随其心之所欲,而自不过于法度,安而行 之,不勉而中也。程子曰 :“孔子生而知之也,言亦由学而至, 所以勉进后人也。立,能自立于斯道也。不惑,则无所疑矣。 知天命,穷理尽性也。耳顺,所闻皆通也。从心所欲,不踰矩, 则不勉而中矣。”又曰:“孔子自言其进德之序如此者,圣人 未必然,但为学者立法,使之盈科而后进,成章而后达耳 。” 胡氏曰 :“圣人之教亦多术,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。欲 得此心者,惟志乎圣人所示之学,循其序而进焉。至于一疵不 存、万理明尽之后,则其日用之间,本心莹然,随所意欲,莫 非至理。盖心即体,欲即用,体即道,用即义,声为律而身为 度矣。”又曰:“圣人言此,一以示学者当优游●泳,不可躐 等而进;二以示学者当日就月将,不可半途而废也 。”愚谓圣 人生知安行,固无积累之渐,然其心未尝自谓已至此也。是其 日用之间,必有独觉其进而人不及知者。故因其近似以自名, 欲学者以是为则而自勉,非心实自圣而姑为是退托也。后凡言 谦辞之属,意皆放此。

  孟懿子问孝。子曰 :“无违。”孟懿子,鲁大夫仲孙氏,名何忌。无违,谓不背于理。樊迟御,子告之曰 :“孟孙问孝 于我,我对曰‘无违’。”樊迟,孔子弟子,名须。御,为孔子 御车也。孟孙,即仲孙也。夫子以懿子未达而不能问,恐其失 指 ,而以从亲之令为孝,故语樊迟以发之。樊迟曰 :“何谓 也?”子曰 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 生事葬祭,事亲之始终具矣。礼,即理之节文也。人之事亲, 自始至终,一于礼而不苟,其尊亲也至矣。是时三家僭礼,故 夫子以是警之,然语意浑然,又若不专为三家发者,所以为圣 人之言也。胡氏曰 :“人之欲孝其亲,心虽无穷,而分则有限。 得为而不为,与不得为而为之,均于不孝。所谓以礼者,为其 所得为者而已矣。”

  孟武伯问孝。子曰 :“父母唯其疾之忧。”武伯,懿子之子,名彘。言父母爱子之心,无所不至,惟恐其有疾病,常以 为忧也。人子体此,而以父母之心为心,则凡所以守其身者, 自不容于不谨矣,岂不可以为孝乎?旧说,人子能使父母不以 其陷于不义为忧,而独以其疾为忧,乃可谓孝。亦通。

  子游问孝。子曰 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;不敬,何以别乎?”养,去声。别,彼列反。子游, 孔子弟子,姓言,名偃。养,谓饮食供奉也。犬马待人而食, 亦若养然。言人畜犬马,皆能有以养之,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, 则与养犬马者何异。甚言不敬之罪,所以深警之也。胡氏曰: “世俗事亲,能养足矣。狎恩恃爱,而不知其渐流于不敬,则 非小失也。子游圣门高弟,未必至此,圣人直恐其爱踰于敬, 故以是深警发之也。

  子夏问孝。子曰 :“色难。有事弟子服其劳,有酒食先生馔,曾是以为孝乎?”食,音嗣。色难,谓事亲之际,惟色为 难也。食,饭也。先生,父兄也。馔,饮食之也。曾,犹尝也。 盖孝子之有深爱者,必有和气;有和气者,必有愉色;有愉色 者,必有婉容;故事亲之际,惟色为难耳,服劳奉养未足为孝 也。旧说,承顺父母之色为难,亦通。程子曰 :“告懿子,告 众人者也。告武伯者,以其人多可忧之事。子游能养而或失于 敬,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。各因其材之高下,与其所失 而告之,故不同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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