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
日本答复中国国书
大日本国大皇帝复大清国大皇帝陛下。杉山书记生被戕之事,前已传闻,未得确耗可据,顷接贵国来电,始悉其事的确,良深悲叹。迩来北方团匪日益猖獗,妄动乱举,无所不至。驻京各国钦差暨各署员等,竟被围绕攻击,甚至某国使臣闻已被击而亡。贵国所派官兵,既不能救护使臣,又不能弹压匪徒,殊不知公法有言。外交官之身尊而无犯之理。若于使臣之身稍加冒失,已属有违公法,况于杀害使臣乎!当此之时,贵国政府如果实力剿平匪徒,救护现存各使臣,则余事自将易办。是仍大皇帝目下对中外应尽之责,断不可踌躇而不为。自上月以来,各国将大兵派往天津,敝国亦不得不调派兵员,协同办理。惟此举实系为弹压匪类,救护使臣起见,此外别无他意。是以贵国政府倘能趁早将各国使臣救出重围,即足见贵国政府不愿与各国开衅之实据,自应减少贵国祸端。敝国与贵国素敦睦谊,苟有实为紧要事,敝国亦不敢辞劳。今贵国政府如能迅赐弹压,以表救护使臣实据,即日后与各国议和之际,敝国自应从中出力以保贵国利益也。兹特具电肃覆,惟大皇帝鉴之。
明治三十三年七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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