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杀人者此
《青州府志》:某氏,是益都人张孝的妻子。张孝与无赖少年曾东关系密切,两人常在一起饮酒作乐。一天,张孝偶然外出,曾东见只有某氏一人在家独宿,便在夜里拿着刀来到了她家。此时,某氏正点着灯,抱着孩子玩,见曾东进来了,吃惊地问:“这么晚了你还来干什么?”曾东嬉皮笑脸地说:“这还用问,我来不为你,能干什么!”某氏愤怒地说:“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,平日里和张孝称兄道弟,他刚走,你就来欺负我,你怎么有脸见张孝!”曾东见某氏不从,便用刀逼她就范,某氏奋力反抗,曾东恼羞成怒,挥刀把她怀里的儿子杀了。某氏见儿子被杀,更为愤恨,哭骂着跟他拼命,曾东便杀了她。某氏正怀着身孕,曾东把她杀死后,竟惨无人道地剖开她的腹部,将胎儿弄出来摔死。
曾东刚进张家院门时,一位婢女在屋里,曾东给了她一刀,她假装死去倒在地上。等曾东走了,她才战战兢兢地爬起来。第二天,官府派人来验尸缉拿凶手,问婢女,婢女说:“我能认出那凶手,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。”于是,县官下令让那条街上的人都到县衙去听审,后到的治罪。再说,曾东那天夜里杀人后,便想远窜,可是走到城门口却迷迷瞪瞪地出不去,转来转去,天都快亮了,他还是没走出城门。没办法,便回去等死。刚到家,就听到县官的命令,无奈,他只好来到县衙门外。县官先让那婢女藏在堂案下,一个一个地辨认,当叫到曾东时,曾东快步从堂前走过。婢女说:“杀某氏的就是这个人。”县官遂下令让两边的衙吏把他拿下,曾东还想抵赖,县官让婢女出来对证,曾东见人证物证俱在,不得不交代了他的罪行。临刑前,他说:“天让我偿命,我还能推辞得了吗?”于是,将他处以极刑。县衙出厚资安葬了某氏,并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。此事发生在嘉靖初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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