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唐公谳狱
徐昆《遁斋偶笔》:唐大司马蓟门先生,在德清为县令时,曾代审仁和县某案。
某人为上门女婿,他媳妇的继母与和尚私通。媳妇知道后,继母便逼她也跟和尚通奸,想以此来堵住她的嘴,媳妇设法逃脱了。她私下里对丈夫说了这事,丈夫很生气,想捉奸杀死他们。媳妇哭着劝阻他,丈夫表面上应诺,而心里主意已定。一天晚上,岳父外出,天快亮时,丈夫某见窗外有人影,知道是那和尚,便从床上跃起,打开窗户光着身子追了出去。这一追不打紧,就再也没回来。媳妇到处寻找,也不见踪影。丈夫家控告到官府,说媳妇与人私通谋杀了他们的儿子。县官本来就有些相信,而她的继母又作证说确有此事,由此以来,媳妇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媳妇虽然知道继母与和尚有染,但不知那和尚在哪座寺院,所以也没办法指出那和尚来。在严刑拷打之下,只好招认,并说:“我的丈夫既然已经死了,我也愿意跟他一道去。”媳妇虽然招供了,但尸体一直找不到,而且也不知道她的同谋杀手是谁,所以,此案三个多月也没定下来。后来知府下令让蓟门先生代审这桩案子。
先生来到仁和县,提审了犯人。犯人见他是新来的长官,估计有昭雪的希望,便将实情向他申诉。先生来到她的家,见窗外都是空地,住宅旁有个竹园子,园外有矮墙临近断港。先生查看了一圈,也没看出什么疑点。忽然旋风骤起,园内的竹皮被刮得漫天飞舞。先生让人把地上的竹皮、笋壳都扫干净,一看,下面有很大一块新土,没挖几尺,就发现了尸体,被砍的刀痕还在。媳妇伏在尸体上大哭起来,哭得死去活来。先生知道这是冤狱,可是仍然不知凶手是谁。先生一抬头,见对面港上有一个寺庙,挨着一座小桥,庙门口有个年轻和尚在那探头探脑,先生便命令下属去把他捉了来。一审,即供认不讳,媳妇因而被释放了。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