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情中贞(下)
不辱吾门
《广德州志》:应氏,是潘亦三的妻子,为忠义里人。宋朝衰亡时,官军渡河,亦三的九世祖曾牵着牛担着酒去犒劳军队,其军队主帅大为感动,题其坊为“忠义里”。应氏二十岁时嫁与亦三,第三年生了个女孩,等到她二十四岁时,亦三竟抛下她们母女二人撒手西归。婆婆见她年纪轻轻,可怜她,便让她改嫁。应氏说:“再嫁不符合妇人做事的品行,我宁愿死去,也不使我的家门受辱。”婆婆问:“你没有儿子怎么守节?“应氏说:“有儿则守,无儿则嫁,那我的志向怎么办?”婆婆又道:“家境富裕守节还容易,要是困窘了可怎么办?”应氏回答说:“辟麻织布,可以为衣;摘菜拾果,可以果腹,这都是我心甘情愿能做的。”婆婆见反复劝说无效,也就听之任之。
不久,应氏的母亲来到了她家,向应氏的婆婆提出让她改嫁。应氏听说后,披头散发地跑到母亲面前捶胸顿足哭喊着说:“天哪,乾坤茫茫,怎么单单不能容我活在世上,一定要让我死于沟壑之中吗?”母亲见女儿这样痛苦凄怆,很惭愧地走了。自此以后,便没有人敢再提让她改嫁的事。
她勤劳持家,孝顺婆母,婆母死的时候,她哭得死去活来。自守节后,无事从来足不出户,就是邻家的妇人也很难见她一面。九十一岁时还双目炯炯,行不拄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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