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情中烈(上)
睡鞋为殃
朱象贤《闻见偶录》:毫州大和县农家妇女段氏,十七岁,姿色美丽,嫁了个丈夫名叫马小。马小家贫,日子过不下去,就寄居在岳父家。有个富人翟连,见段氏漂亮而起了爱慕之心,就托马小的邻居张邱,用重金引诱马小。马小把这意思暗示给段氏,段氏气得唾骂马小。马小感到羞愧就没再深说,并把重金退还给翟连。可是翟连仍控制不住爱慕的感情,就又找张邱商量。张邱就偷着溜进段氏的卧房,把她的一双睡鞋偷出送给翟连。段氏发觉,极为愤怒,以为污辱了自己,立即刎颈而死。时间是雍正四年四月十七日。官府向上报告,上面命将翟连、张邱等人处之以法,并表彰了段氏的节烈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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