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十五尸解部二
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
夫尸解者,尸形之化也。本真之炼蜕也,躯质遁变也,五属之隐适也。虽是仙品之下第,而其禀受所承未必轻也。或未 欲升天,而高栖名山;或崇明世教,令生死道绝。欲断子孙之 近恋,盖神仙为难矣!或欲长观世化,惮仙官之劬劳也。妙道 一备,高下任适,固不可用,明死生以制其定格也。所谓隐回 三光,白日陆沉者也。
又云:以录形灵丸涂火炭,则他人见形而烧死,谓之火解。以一丸和水而饮之,抱木而卧,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,谓 之兵解。凡百纵任,即不得还故邑也。当变姓名,易容貌尔。 昔有人作此法,入林虑山,积三年而复还家也。夫修下尸解者, 皆不得反望故乡。此谓上解之道,名配紫简三官,不得复窥其 间隙,岂妄以死加之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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