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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三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04 00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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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十七金丹部五

太清神丹法


  抱朴子曰:太清神丹,其法出于元君,元君即老子之师也。

  《太清观天经》有十篇,云其上七篇不可教授,其下三篇世无足传,当沉之三泉之下。三篇者,是正丹经,上中下凡三卷也。 元君者,大神人也,能调和阴阳,役使风雨,骖驾九龙十二白 虎,天下众仙皆隶焉。犹自言本亦学道服丹之所致也,非自然 也,况凡夫乎?其经曰:上士得道,升为天官;中士得道,栖 集昆仑;下士得道,长生世间;愚民不信,谓为虚言。从朝至 暮,但作求死之事,了不求生,而天岂能强生之乎?凡人惟知 美食、好衣、声色。富贵而能恣心尽欲,尽命奄殁之徒,慎无 以神丹告之,令其笑道慢真益罪也。传丹经不得其人,即不告。 若有笃信者,可将合成药以分之,莫轻以其传之也。知此道者, 或王侯。为神丹既成,不但长生,又以作黄金。金成,取百斤 先设大祭。祭自有别法一卷,不与九鼎祭同也。祭当别称名衔, 各检署具用金斤数。

  礼天二十斤,日月五斤,北斗八斤,太一八斤,井五斤,灶五斤,河伯十二斤,社五斤,门户阁鬼清君各五斤,

  凡八十八斤。余一十二斤,以好韦囊盛之,良日于都市中市盛之处,嘿声放弃之,径去,无复顾。凡用百斤外,乃得自 恣用之耳。不先以金礼神,必致殃咎。

  又曰:长生之道,不在祭祀事鬼神也,在导引与屈伸也。升仙之要在神丹。知之不易,为之难也。子能作之,可长存也。 近代汉末新野阴君,合此太清丹得仙。其人本儒生,多才思, 善著诗及丹经赞并序,述初学道随本师末。列己知识之得仙者 四十余人,甚分明。他作此太清小法,难于合《九鼎经》,是 白日升天之上法也。当合之日,先生华池,赤盐艮雪玄白飞符 三五神水,乃可起火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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