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链接: 老印书画国际 雲亭勸水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书籍

清代野记

作者:清·梁溪坐观老人著   发表时间:2024-11-15 07:44

目录

卷中

回回卖猪肉


  常州市有屠肆。一日,有回教阿轰自礼拜寺讽经归,衣白布回衣,冠尖顶回冠,过屠门,适屠人拒巨斧据高砧斫猪首,血溅其身。阿轰大怒,将挞之,经市人调停,命屠赔偿,阿轰坚索银饼十枚,将行矣,屠人曰,“银既与尔,衣当与我,且已为血污,尔亦不能服之归家也。”遂脱而与之。屠忿甚,掷衣于地,足践而口詈之。一秀才在旁睨之而笑曰,“是奇货,可使倍价而赎也。”屠犹怒不解。秀才曰,“我非虚言,尔如听我计,必能使之倍偿。”屠曰,“若然,我但得原价足矣,余皆与君。”秀才曰,“可,尔明早衣其衣,冠其冠,据案卖肉,渠闻之必来观,可惟尔所欲。”屠如言。次日喧传一回人卖猪肉,皆来观。阿轰一见,更怒,势将用武。屠曰:“我以十圆买得者,尔岂能禁我不衣乎,何无理取闹如此。”观者如堵,皆谓屠言直,阿轰无如何,愿将昨所得者还之,求勿衣。屠不许曰,“非十倍不可,”再三请,倍价赎归。秀才曰如何,欣欣然持十圆而去。此武进余益斋工部为予言。

上一页:新加坡之纪念诏书

下一页:平捻冒功

相关资讯

    暂无相关的数据...
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

验证码: 看不清楚?
    首页 | 书馆 | 话题 | 集市 | 观影 | 赏图 | 下载 | 留言 | 链接

    每日9:00-24:00

    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