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燕二
陈翠合齐燕
陈翠合齐 燕 将令燕王之弟为质于齐 燕王许诺 太后闻之 大怒 曰 陈公不能为人之国 亦则已矣 焉有离人子母者 老妇欲得志焉
陈翠欲见太后 王曰 太后方怒子 子其待之 陈翠曰 无害也 遂入见太后 曰 何也 太后曰 赖得先王雁鹜之馀食 不宜者 忧公子之且为质于齐也陈翠曰 人主之爱子也 不如布衣之甚也 非徒不爱子也又不爱丈夫子独甚 太后曰 何也 对曰 太后嫁女诸侯 奉以千金 赍地百里 以为人之终也 今王愿封公子 百官持职 群臣效忠 曰 公子无功不当封 今王之以公子为质也 且以为公子功而封之也 太后弗听 臣是以知人主之不爱丈夫子独甚也 且太后与王幸而在 故公子贵 太后千秋之后 王弃国家 而太子即位 公子贱于布衣 故非及太后与王封公子则公子终身不封矣
太后曰 老妇不知长者之计 乃命公子束车制衣为行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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