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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广记

作者:宋·李昉等编著   发表时间:2025-06-29 21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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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一十九 报应十八(冤报)

太乐伎


  宋元嘉中,李龙等夜行掠劫。于时丹阳陶继之为秣陵县令,令人密寻捕,遂擒龙等,引人是太乐伎。劫发之夜,此伎与同伴往就人宿,共奏音声。陶不详审,为作款引,随例申上。而所宿主人及宾客,并相明证。陶知枉滥,但以文书已行,不欲自为通塞,并诸劫十人,于郡门斩之。此伎声价艺态,又殊辨慧,将死之日曰 :“我虽贱隶,少怀慕善,未尝为非,实不作劫。陶令已当具知,枉见杀害。若无鬼则已。有鬼必自陈诉。“因弹琵琶,歌数曲而就死。众知其枉,莫不陨泣。经月余,陶遂梦伎来至案前云 :“昔枉见杀,实所不忿,诉天得理,今故取君 。”便跳入陶口,乃落腹中。陶即惊寤,俄而倒,状若风癫,良久苏醒。有时而发,发即夭矫,头乃著背,四日而亡。亡后家便贫瘁,二儿早死,余有一孙,穷寒路次 。(出《还冤记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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