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
鸲鹆
王阮亭云:“可与鹦鹉、秦吉了同传。”
王汾滨言:其乡有养八哥者,教以语言,甚狎习,出游必与之俱,相将数年矣。一日将过绛州,而资斧已罄,其人愁苦无策。鸟云:“何不售我?送我王邸,当得善价,不愁归路无资也。”其人云:“我安忍。”鸟言:“不妨。主人得价疾行,待我城西二十里大树下。”其人从之。
携至城,相问答,观者渐众。有中贵见之,闻诸王。王召入,欲买之。其人曰:“小人相依为命,不愿卖。”王问鸟:“汝愿住否?”言:“愿住。”王喜,鸟又言:“给价十金,勿多予。”王益喜,立畀十金,其人故作懊悔状而去。王与鸟言,应对便捷。呼肉啖之。食已,鸟曰:“臣要浴。”王命金盆贮水,开笼令浴。浴已,飞檐间,梳翎抖羽,尚与王喋喋不休。顷之羽燥。翩跹而起,操晋声曰:“臣去呀!”顾盼已失所在。王及内侍仰面咨嗟,急觅其人则已渺矣。后有往秦中者,见其人携鸟在西安市上。此毕载积先生记。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