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链接: 老印书画国际 雲亭勸水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书籍

聊斋志异

作者:清·蒲松龄著   发表时间:2024-11-17 07:29

目录

卷一

犬奸


  青州贾某,客于外,恒经岁不归。家蓄一白犬,妻引与交,习为常。一日,夫归,与妻共卧。犬突入,登榻,啮贾人竟死。后里舍稍闻之,共为不平,鸣于官。官械妇,妇不肯伏,收之。命缚犬来,始取妇出。犬忽见妇,直前碎衣作交状。妇始无词。使两役解部院,一解人而一解犬。有欲观其合者,共敛钱赂役,役乃牵聚令交。所止处,观者常百人,役以此网利焉。后人犬俱寸磔以死。呜呼!天地之大,真无所不有矣。然人面而兽交者,独一妇也乎哉?

  异史氏为之判曰:“会于濮上,古所交讥;约于桑中,人且不齿。乃某者,不堪雌守之苦。浪思苟合之欢。夜叉伏床,竟是家中牝兽;捷卿入窦,遂为被底情郎。云雨台前,乱摇续貂之尾;温柔乡里,频款曳象之腰。锐锥处于皮囊,一纵股而脱颖;留情结于镞项,甫饮羽而生根。忽思异类之交,直属匪夷之想。尨吠奸而为奸,妒残凶杀,律难治以萧曹;人非兽而实兽,奸秽淫腥,肉不食于豺虎。呜呼!人奸杀,则女拟以剐;至于犬奸杀,阳世遂无其刑。人不良,则罚人作犬,至于犬不良,阴曹应穷于法。宜支解以追魂魄,请押赴以问阎罗。”

上一页:宅妖

下一页:雹神

相关资讯

    暂无相关的数据...
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

验证码: 看不清楚?
    首页 | 书馆 | 话题 | 集市 | 观影 | 赏图 | 下载 | 留言 | 链接

    每日9:00-24:00

    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