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
李若水状
大宋河东、大金军前告和副使、徽猷阁学士、朝奉郎、陇西县开国男、食邑三百户、赐紫金鱼袋李若水:“准敕再差充河东、大金军前告和副使,与告和使、知枢密院事冯澥同行,今月十五日起程,赍奉本国皇帝交割三镇国书、晓谕三镇敕榜及诏路允迪、张邦昌依元约施行文字。窃恐迟滞,若水已兼程先来,差使臣王深、尹宣、蔡松及邱吉、吕青前去军前报信,伏望令慈,特赐照会施行。”
靖康元年十一月日状。
大宋河东、大金军前告和参议、武翼大夫、武功县开国男、食邑三百户王履。
大宋河东、大金军前告和副使、徽猷阁学士、朝奉郎、陇西县开国男、食邑三百户、赐紫金鱼袋李若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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