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卷 志第七
边防城
辽国西北界防边城,因屯戍而立,务据形胜,不资丁赋。具列如左:
静州,观察。本泰州之金山。天庆六年升。
镇州,建安军,节度。本古可敦城。统和二十二年皇太妃奏置。选诸部族二万馀骑充屯军,专捍御室韦、羽厥等国,凡有征讨,不得抽移。渤海、女直、汉人配流之家七百馀户,分居镇、防、维三州。东南至上京三千馀里。
维州,刺史。
防州,刺史。
河董城。本回鹘可敦城,语讹为河董城。久废,辽人完之以防边患。高州界女直常为盗,劫掠行旅,迁其族於此。东南至上京一千七百里。
静边城。本契丹二十部族水草地。北邻羽厥,每入为盗,建城,置兵千馀骑防之。东南至上京一千五百里。
皮被河城。地控北边,置兵五百於此防托。皮被河出回纥北,东南经羽厥,入胪河,沿河董城北,东流合沱漉河,入于海。南至上京一千五百里。
招州,绥远军,刺史。开泰三年以女直户置。隶西北路招讨司。
塔懒主城。大康九年置。在胪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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