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家人传第八
柴守礼
周太祖圣穆皇后柴氏,无子,养后兄守礼之子以为子,是为世宗。守礼字克让,以后族拜银青光禄大夫、检校吏部尚书、兼御史大夫。世宗即位,加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司空、光禄卿。致仕,居于洛阳,终世宗之世,未尝至京师,而左右亦莫敢言,第以元舅礼之,而守礼亦颇恣横,尝杀人于市,有司有闻,世宗不问。是时,王溥、汪晏、王彦超、韩令坤等同时将相,皆有父在洛阳,与守礼朝夕往来,惟意所为,洛阳人多畏避之,号“十阿父。”守礼卒年七十二,官至太傅。
呜呼,父子之恩至矣!孟子言:舜为天子,而瞽叟杀人,则弃天下,窃负之而逃。以谓天下可无舜,不可无至公,舜可弃天下,不可刑其父,此为世立言之说也。然事固有不得如其意者多矣!盖天子有宗庙社稷之重、百官之卫、朝廷之严,其不幸有不得窃而逃,则如之何而可?予读周史,见守礼杀人,世宗寝而不问,盖进任天下重矣,而子于其父亦至矣,故宁受屈法之过,以申父子之道,其所以合于义者,盖知权也。君子之于事,择其轻重而处之耳。失刑轻,不孝重也。刑者所以禁人为非,孝者所以教人为善,其意一也,孰为重?刑一人,未必能使天下无杀人,而杀其父,灭天性而绝人道,孰为重?权其所谓轻重者,则天下虽不可弃,而父亦不可刑也。然则为舜与世宗者,宜如何无使瞽叟、守礼至于杀人,则可谓孝矣!然而有不得如其意,则择其轻重而处之焉。世宗之知权,明矣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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