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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

作者: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04 13:06

卷之六 辩通传

楚江乙母


  楚大夫江乙之母也。当恭王之时,乙为郢大夫。有入王宫中盗者,令尹以罪乙,请于王而绌之。处家无几何,其母亡布 八寻,乃往言于王曰 :“妾夜亡布八寻,令尹盗之。” 王方 在小曲之台,令尹侍焉。王谓母曰 :“令尹信盗之,寡人不为 其富贵而不行法焉。若不盗而诬之,楚国有常法 。” 母曰: “令尹不身盗之也,乃使人盗之。”王曰:“其使人盗柰何?” 对曰 :“昔孙叔敖之为令尹也,道不拾遗,门不闭关,而盗贼 自息。今令尹之治也,耳目不明,盗贼公行,是故使盗得盗妾 之布,是与使人盗何以异也?” 王曰 :“令尹在上,寇盗在 下,令尹不知有何罪焉?” 母曰 :“吁,何大王之言过也! 昔日妾之子为郢大夫,有盗王宫中之物者,妾子坐而绌,妾子 亦岂知之哉!然终坐之,令尹独何人,而不以是为过也?昔者 周武王有言曰:’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’上不明则下不治,相 不贤则国不宁。所谓国无人者,非无人也,无理人者也。王其 察之 。” 王曰 :“善。非徒讥令尹,又讥寡人。” 命吏偿 母之布,因赐金十镒,母让金布曰 :“妾岂贪货而干大王哉, 怨令尹之治也 。” 遂去,不肯受。王曰 :“母智若此,其子 必不愚 。”乃复召江乙而用之。君子谓乙母善以微喻。诗云: “猷之未远,是用大谏。” 此之谓也。

  颂曰:江乙失位,乙母动心,既归家处,亡布八寻,指责令尹,辞甚有度,王复用乙,赐母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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